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浈江区2017年政府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文章来源:区财政局????更新时间:2018-04-16???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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浈江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我区财政工作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切实加强预算公开透明,加快推进内部控制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强化财政预算管理,为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向区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的浈江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预算为42,476万元。
2016年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经济放缓和国家结构性减收等因素的影响,区级年度收支预算与年初预算相比有较大变化,区政府根据《预算法》规定,报请区八届人大常委会调整区级预算。经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对区本级财政收支预算作相应的调整。调整内容:(1)一般公共预算区本级收入预算调整为31,922万元,比年初预算42,476万元调减10,554万元,调减24.8%,收入预算调整后与上年完成数同比下降20.34%。(2)2016年上级补助收入增加:本年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增加6,85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调增29.8%。(3)调整后,区级财政总收入预算减少3,698万元。相应调整区级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区本级收入完成32,889万元(不含莞韶园浈江片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任务的103.03%,比上年同期减收7,184万元,下降17.93%。其中:国税部门征收税收收入6,935万元,地税部门征收税收收入15,525万元,财政部门征收非税收入10,756万元,其他增值税退税327万元。(按照省政府《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省以下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60号)文要求,从2016年5月起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并调整营改增后的分成比例。按可比口径:一般公共预算区本级收入同比减收4,246万元,下降11.43%)。其中:
税收收入完成情况:
1、增值税完成5,630万元,同比增收1,558万元,增长38.26%。其中:改征增值税完成2,915万元,同比增收2,142万元。
2、营业税完成4,127万元,同比减收4,230万元,下降50.62%。
3、个人所得税完成1,572万元,同比增收421万元,增长36.58%。
4、企业所得税完成1,615万元,同比减收313万元,下降16.23%。
5、房产税完成2,246万元,同比减收296万元,下降11.64%。
6、耕地占用税完成3,355万元,同比减收2,865万元,下降46.06%。
7、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294万元,同比减收84万元,下降3.53%。
8、印花税完成642万元,同比减收160万元,下降19.95%。
9、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468万元,同比增收55万元,增长13.32%。
10、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共完成184万元,同比增收104万元,增长130%。
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301万元。
2、罚没收入完成417万元。
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430万元。
4、专项收入完成543万元。
5、其他收入完成8,065万元。
(二)超收收入执行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区本级收入比调整预算超收967万元。按照预算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超收收入“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要求,补充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67万元。
(三)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区本级支出完成109,281万元,同比增支17,183万元,增长18.66%。具体支出项目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97万元;国防支出12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756万元;教育支出33,54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1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0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4,79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6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757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9,43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85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67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09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6万元;粮油物质储备支出12万元;其他支出194万元。
(四)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区本级收入32,889万元(不含莞韶园浈江片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86,70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05万元、基金调入210万元、上年结转28,527万元(其中:专项结转28,527万元),收入合计152,9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109,281万元,上解支出5,371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结余38,282万元(其中:专项支出结转下年31,282万元,净结余7,000万元)。区本级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的目标。
(五)上划收入情况
2016年,来源于浈江区的财政收入达到104,845万元,同比下降8.88%。上划中央收入完成21,365万元,同比增收1,462万元,增长7.35%,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107.35%;上划省“四税”完成12,143万元,同比减收66万元,下降0.54%,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99.4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区本级收入完成15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672万元;上年结转4,479万元,收入合计10,3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完成6,415万元,基金调出21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3,680万元(专项支出结转下年)。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现行市对区财政体制下,浈江区无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与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因此未编制区级相关收支预算。
四、预算执行的特点和主要工作措施
2016年,面临经济放缓和结构性减收压力,我区财政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财政预算平稳运行。
(一)财政收支的特点
一是财政收入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是上年度一次性税收收入形成的基数难以逾越,如耕地占用税完成3,355万元,同比减收2,865万元,拉低公共预算收入7.72个百分点。二是经济增长缓慢,财政增收亮点缺乏。2016年新增项目不足,投资热点不明显,税收增收亮点缺乏。三是非税收入降幅扩,且收入质量不高。受计生政策调整及检察院、法院上划省管理导致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大幅减少。非税收入依靠一次性收入拉动,其中资产处置、其他收入占非税收入的88.28%,随着此类来源的减少,非税收入将呈现下降趋势。四是政策性因素综合影响。2016年5月起实施的“营改增”政策对我区财政收入影响重大,一方面是国家结构性调整,营改增税收政策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另一方面即使不考虑结构性减税形成的减收因素影响,按现试行的税收分成比例(中央50%、省25%、市县25%),测算2016年区级减收2,915万元。我区作为老城区,服务业及房地产业作为税源支柱行业,2014、2015年营业税分别占区级税收总额的30.90%、29.91%,营改增对区级收入影响巨大。五是支出结构更趋合理。支出结构进一步合理,支出类别间协调性与平衡性进一步增强,民生支出保障水平得到强化和优化,财政支出彰显“保工资、保民生、保运作”的特点。2016年区本级支出同比增支17,183万元。增支的主要原因:1、落实国家调整薪金政策及有关补贴政策;2、理顺市与市辖区权责改革,相关事权下放形成增支;3、落实清理财政存量资金的政策,加快了各项专项资金的支出进度。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强化预算收入管理,确保收入任务完成。我们紧紧围绕收入目标任务,克服了税源不足和政策性减税等各种困难,大力挖掘增收潜力。执行重点税源税收征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财税分析会,及时掌握重点税源、重点税种、重点企业的动态。加强财源项目跟踪监管,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做到应收尽收。突出做好“营改增”改革以来的协税护税工作,盯紧重点项目税收征管,前置税源监控,防止税收流失。拓宽政府资源和资产性收益,增强可用财力。
2、精打细算保民生,力促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始终树立情系民生、服务基层的理财观,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切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社会民生支出等关键领域,提高民生保障水平。2016年,我区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事业资金达90,160万元,同比增长19.06%,占区本级支出的82.5%。投入省十件民生实事资金4,734万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14.18%。
3、大胆创新抓改革,提高管理水平。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形成“基本支出标准化、刚性项目支出保障化、零基预算项目编制精细化”的预算编制模式,实现预算编制精细化,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管理。牢固树立“安全为本”的思想,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通过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建设,深化预算管理机制改革,狠抓重点领域专项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等措施,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监管,科学规范安排各项财政资金,使所有财政资金的使用都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办理。三是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认真实行部门预算制度,大力压缩“人、车、会、费”等支出,实现了公用经费支出在原定额标准基础上压减的目标要求。四是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按要求全面公开区级所有财政拨款单位的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提高预决算信息的透明度。五是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区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及收益实行统管的相关规定,对区各单位的资产进行统计造册登计,收益资产实行了统一公开招租管理。六是大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等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让群众实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在家门口就能把事办成。
各位代表,2016年我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基础还很薄弱,财政总量偏小,收入质量不高;税源结构单一,税收增长缺乏强有力骨干企业的支撑,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压力加大;政策性减收和刚性支出因素的增加,致使区级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升级;财政监管机制不够完善,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建议和意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改进和解决。
 
2017年区级预算草案
2017年是我区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之年,也是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我区财政收支情况分析,科学编制财政预算,对合理配置财政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区财政形势分析
展望2017年,我区经济发展的基本面改变不大,发展形势仍不容乐观,转型升级和加快发展的任务都很重,不确定因素较多,财政收支矛盾依旧突出。收入方面,经济下行压力将持续较长时期,财政体制改革、减税降费等政策减收效应逐步显现,将对我区财政收入增长造成一定影响。支出方面,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进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落实主动融入珠三角战略,推动东环线物流商贸城和浈江产业转移工业园为两大主战场的招商引资工作,都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积极应对财政收支矛盾,必须科学合理编制2017年预算。
二、预算安排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预算法》,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组织收入,提高收入质量,不断壮大财政实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强化厉行节约,严肃财经纪律;推进预算公开透明,硬化支出预算约束,严格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深化财税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主动融入珠三角发展战略,大力培植财源,壮大财政实力,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十三五”加快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编制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情况合理编制预算。二是突出保障重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拉动作用。三是坚持民生优先,务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四是厉行勤俭节约。保运转的同时严控行政运行经费支出。五是加强统筹使用,统筹各项财政资金来源,合理安排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一)预算收入安排。
根据对全区经济和财政形势的预测,2017年区级地方收入目标比上年完成数增长8%以上,达到35,519万元,与GDP增长基本同步。按收入结构划分,税收收入30,519万元,占86%,非税收入5,000万元,占14%。
2017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安排66,442万元,其中:(1)区本级收入35,519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收2,630万元,同比增长8%;(2)上级补助收入为25,459万元;(3)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464万元。
(二)预算支出安排。
2017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66,442万元。
按经济分类划分:主要是(1)工资福利支出30,016万元以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910万元,占70.63%;(2)商品和服务支出用于维持区级政权运转的11,854万元(含村居“两委”经费),占17.84%;(3)其他支出2,588万元,占3.9%;(4)用于上解省支出5,074万元,占7.63%。
根据以上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2017年区级一般公共财政收支平衡。
(三)区级财政重点支出和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1)优先保障民生,安排社保、教育、医疗、文化、交通、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支出43,4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30%。一是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73万元,同比增长6.33%。二是安排教育支出21,895万元,同比增长6.09%。三是安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83万元,同比下降33.06%。四是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0万元,同比下降35.66%。下降原因主要是今年没安排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五是安排住房保障支出2,996万元,同比增长3.63%。
(2)安排科学技术、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节能环保等支出3,116万元。一是安排其他科学技术专项905万元,下降0.44%。二是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安排2,106万元,同比增长35%,增长原因是安排了产业园还本付息资金1,600万元。三是安排节能环保资金105万元,与上年持平。
(3)强化“三农”投入,安排农林水支出1,3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4.91%。一是农业支出安排670万元;二是林业支出315万元;三是水利支出154万元;四是扶贫和农村综合改革安排支出256万元。
(4)保障政权运转,安排一般公共服务、国防、公共安全等支出9,2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66%。一是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91万元,同比下降1.88%;二是安排国防及公共安全支出1,079万元,同比下降46.79%。
(5)安排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0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36.45%。主要是安排城市管理、环卫保洁、社区居委经费等。
四、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7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安排3,751万元。其中:本年基金收入1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1.86%;2017年上级补助基金收入3,619万元。2017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3,751万元,其中本年基金支出3,7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预算法第十一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我区的社会保险基金由市统筹,因此,我区不用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现行体制,浈江区本级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无需核算经营收益,因此,我区不用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保障措施
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确保2017年收支预算目标和各项财政工作的完成,2017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着力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促协调、促改革,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到实处,切实做好服务大局、服务预算单位及用款单位、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
(二)强化预算执行和管理,确保完成年度预算任务。
加大财政收入预期管理,促进依法征管,做到应收尽收;及时掌握税源动态,提高组织收入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对结余资金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对于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年内难以执行的资金,及时调整用途,避免资金沉淀,盘活存量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财政部门政策和资金支持,多举措确保完成年度预算任务。
(三)集中力量促发展,筹措资金保重点。
综合运用财政手段,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设法整合统筹财力增加发展投入,支持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发展。增加公共服务供给,解决好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大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基本公共服务环境。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大力推广使用PPP模式,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领域项目投资,努力破解发展投入不足的困境。
(四)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强化财政财务监管。
积极落实《预算法》各项规定,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预算编制的执行管理,及早论证细化项目预算,严格控制预算调整事项,减少代编预算规模,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将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市场承担。配合开展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体制改革,争取通过市对区财力分配调整,取得财权事权的匹配。
(五)坚持依法理财,严肃财经纪律。
落实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常态化管理,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财政管理监督,坚持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及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持续围绕区委、区政府和老百姓关注的重大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切实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完善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公开、反馈机制。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着力做好财政存量资金、各级专项资金、扶贫资金等重点专项检查工作。
(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提高财政工作水平。
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更加坚决地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预算作出的各项决议及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更加主动听取区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对区直部门预算编制、财政资金使用、支出绩效评价等重点工作和事关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请求人大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提高财政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干部组织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廉政意识,提高工作执行力,推动财政事业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2017年浈江区财政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责任重大。“天上不会掉馅饼,努力奋斗才能梦想成真”。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履行职责,拼搏进取,认真贯彻落实大会各项决议,撸起袖子加油干,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主动融入珠三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振兴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浈江区2017年政府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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